1、实验室课程表由教务处、人文学院负责,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安排。
2、在实验室上课的教师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练掌握实验室教学实验设备的使用。未经培训的教师不得擅自操作实验室设备。
3、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上课前开门,定期做好室内环境卫生的清洁工作,督促与检查语言实验室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4、凡第一次在实验室上课的班级由任课教师为每位学生安排固定座位并填写座次表,上课时不得随意变动。
5、任课教师应组织初次在实验室上课的学生学习“实验室学生守则”,并主动配合管理人员监督学生执行该守则。
6、上课期间,任谓师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处于工作状态时,教师不得离开教室或让学生代管。下课后,教师应如实填写实验室使用记录并负责关闭总电源,盖好机器,关好门窗后离开。
7、实验室技术人员负责对教师、学生进行设备使用培训,每天查看设备使用记录,及时保养设备排除故障。
8、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更改系统设置及更改实验室的各种线路。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任课教师外,其他人员不得动用实验室教师操作台上的设备及设施。否则,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